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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元宵节森林防火工作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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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1
来源:沙河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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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市民朋友们: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人们通常会送灯、燃放烟花爆竹来祭祖。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要求"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吸烟、野炊、送灯、烧纸、烧荒、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高火险期、高火险时段,防火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处以500至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拘留或处以刑罚。 市民朋友们,风干物燥,林内可燃物多,切忌带火种进入山林。安全无小事,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努力,增强防火意识,落实防火措施,确保元宵节期间的安全与和谐。再次祝愿大家节日快乐,平安幸福!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大连市沙河口区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宣
202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