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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营性国有房屋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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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3
来源:区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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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国有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定于2023年12月4日上午9时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沙区政府301房间)进行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在2023年12月1日16时前报名参与公开单价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租标的: 沙河口区五四路203号3单元1-2号,面积80平方米; 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二、 招租要求: 竞租须知: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背的行业,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竞租资格: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竞租方式:租金采取现场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竞得。租期为叁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权利义务: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详见出租人提供的 《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和《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依合同规定支付。 竞租底价及保证:竞租人报名时必须按约定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按照《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则竞租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做相应扣减);如竞得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视为放弃合同,不退还保证金,还应赔偿招租单位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本次招租房屋底价为35400元/年,保证金3000元; 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9:00-11:00,14:00-16:00,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301房间。 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公开招租会时间地点:2023年12月4日9时;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政府301房间。 联系人:王欢 咨询电话:84368970
大连市沙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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