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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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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1
来源:星海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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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定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9时在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在2024年12月24日前报名参与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此次招租房屋共分10个标的向社会公开招租。 1.标的为沙河口区五四路110,建筑面积约36.3平方米。 2.标的为沙河口区星海一街1-7号,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 3.标的为沙河口区星海街104号,建筑面积约102平方米。 4.标的为沙河口区星海街68号,建筑面积约72平方米。 5.标的为沙河口区集贤南一街36-1-3,建筑面积约28.28平方米。 6.标的为沙河口区集贤南一街44-1-1-1,建筑面积约35.06平方米。 7.标的为沙河口区成仁街304-2-4号,建筑面积约32.12平方米。 8.标的为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20-1-1-2号,建筑面积约192平方米。 9.标的为沙河口区沙河口区沿河街4-6-1-10号,建筑面积约164平方米。 10.标的为沙河口区沙河口区沿河街20-1-1号,建筑面积约187平方米。 以上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竞租前请联系管理单位看房,以上10个标的以房屋现状为标准出租,中标方需承担房屋用水、用电、燃气、暖气、维修等费用。 二、招租要求: 1.竞租须知: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背的行业。 2.竞租资格: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3.竞租方式:租金采取现场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竞得。可以竞租一个标的,也可以竞租多个标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可按优先原则竞得。租期最短为壹年,最长为叁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4.权利义务: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详见出租人提供的 《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和《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5.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依合同规定支付。 6.竞租底价及保证:竞租人报名时必须按底价的10%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按照《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则竞租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做相应扣减);如竞得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视为放弃合同,不退还保证金,还应赔偿招租单位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标的1底价为21780元/年,保证金2000元; 标的2底价为16200元/年,保证金2000元; 标的3底价为23800元/年,保证金2000元; 标的4底价为16800元/年,保证金1700元; 标的5底价为6100元/年,保证金600元; 标的6底价为7000元/年,保证金700元; 标的7底价为6900元/年,保证金700元; 标的8底价为60300元/年,保证金6000元; 标的9底价为59300元/年,保证金6000元; 标的10底价为64800元/年,保证金6000元。 7.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5日,8:30-11:30,13:00-17:30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办事处。 8.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9.公开招租会时间地点:2024年12月25日9时,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办事处。 10. 联系人:李鹏 咨询电话:15840889429
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湾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