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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补助资金条件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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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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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23〕35号)工作要求,按照《大连市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18〕306 号),沙河口区民政局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积极申报,并会同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人员情况公示如下: 1.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刘晓丹,2018年7月毕业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学历:大专,该同志2018年8月与沈阳万佳宜康浦江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3月与丹东市元宝区万佳宜康兴东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5月与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现已连续从事一线护理员工作满60个月。 2.区教育局已对该同志入职毕业生专业进行审核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该同志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核实无误。 3.区民政局对刘晓丹同志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履职情况及满足补助条件的各类凭证、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核实无误。 4.经审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是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刘晓丹于 2018 年7月毕业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持有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18年8月与沈阳万佳宜康浦江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3年3月与丹东市元宝区万佳宜康兴东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5月与大连市沙河口区万佳宜康锦虹居家养护中心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大连市开始缴纳保险,2018年起一直从事一线护理工作,未发现有欺老、虐老行为。 按照入职奖补相关工作要求,现对该人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五日内向区民政局反映。 联系人:牛冬方 联系电话:84368632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路393号413室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