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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30         来源:区卫健局          【关闭】

序号

当事人

地址

案由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1

赵某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太平湾街道15号楼3单元102室

非医师行医案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2月14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罗斯福B座1308室,擅自为他人实施医疗美容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沙卫医罚

2024〕031号

罚款人民币65000元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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