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详细 |
关于《沙河口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2-12-30
来源:区政府办
【关闭】
|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大政发【2022】33号)要求,区营商局组织各单位编制了《沙河口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起草了《沙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口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审议稿)》(以下简称《区通知》),现将《清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清单》起草背景和任务目标 大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11日下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严格按照《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12月28日前完成梳理编制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 二、《清单》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区营商局经多次征求各单位意见后取得共识,采纳部分单位反馈意见。重新修订后经分管区领导最终审核同意。 三、主要内容 梳理编制的《沙河口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123 项,涉及区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20个部门。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24项,涉及区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等18个部门;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6项,涉及区民族和宗教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3个部门。 与《大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相比较,我区删除了由市本级直接行使职权、我区无对应主管单位、涉农等相关职权。此外,市清单内包括县级政府事项但我区未纳入清单共计27项,其中发改局3项,科工信局1项,公安分局7项(均为交警队职能,但我区无权限),城管执法局8项,住建局7项,教育局1项。区自然资源分局全部事项均不予认领,因其属于直属单位,故未统计在未认领清单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