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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来源:区发改局          【关闭】

现有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定于2024年7月16日上午9时在沙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在2024年7月15日前报名参与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沙河口区白山路139号3楼,毛坯房,建筑面积133.78平方米,无产权证。

以上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二、招租要求:

1.竞租须知:

(1)标的无产权证,承租方需自行考虑无产权证可能带来后续经营注册的风险。此房屋不允许对承重墙进行改造。如上级有政策要求,使用方需无条件配合腾退,招租方只返还已缴纳未到期租金,不给任何补偿,竞租人需自行考虑风险。

(2)此房只允许自己经营使用,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背的行业。

2.竞租资格: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3.竞租方式:租金采取现场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竞得。租期为不超过叁年(含叁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4.权利义务: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详见出租人提供的《国有房屋租赁合同》。

5.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依合同规定支付。

6.竞租底价及保证:竞租人报名时必须按底价的10%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竞得人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按照《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则竞租保证金抵作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时做相应扣减);如竞得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视为放弃合同,不退还保证金,还应赔偿招租单位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标的底价为41600元/年,保证金4160元。

7.报名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5日(不含公休日)9:00-11:30,13:00-17:00,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502房间。

8.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9.公开招租会时间地点:2024年7月16日9时,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502房间。

10.联系人:秦艳艳

咨询电话:84368715

 
 
大连市沙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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