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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河口区历史建筑(第一批、第二批)保护利用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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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7
来源: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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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沙河口区历史建筑(第一批、第二批)保护利用规划进行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沙河口区历史建筑(第一批、第二批)保护利用规划》。 二、保护规划的实施必须是文本和图则同时使用。凡在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的规划、建筑设计及各项建筑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保护规划,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更改保护规划。 三、你区要按照保护规划严格依法行政、保护历史建筑格局和风貌。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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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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