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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沙河口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来源:区财政局          【关闭】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进沙河口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沙河口区财政局起草了《沙河口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初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自2023年9月 6 日至10月7 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建议,邮件标题请注明“引导基金意见征集”。

电子邮箱:shkjrwbgs@163.com

 

附件:1.沙河口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

 

 

大连市沙河口区财政局

2023年9月6日 

 

 

关于《沙河口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意见征集情况的公告
 

2023 年 9 月6日至 10 月7日,大连市沙河口区财政局就《沙河口区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至 10 月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及建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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