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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河口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称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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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0
来源: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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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沙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拟对第五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其中一项进行名称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从2024年9月20日至10月9日结束。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沙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沙河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中山路393号 联系电话:84368927 电子邮箱:641794883@qq.com
附件:
沙河口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称变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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