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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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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08
来源: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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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房屋面向社会招租,定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9时 在大连市沙河口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沙河口区五一路60号)进行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在5月15日前报名参与公开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标的1:大连市沙河口区沙园街 24 号 3 单元 1 层 3 号,面积64.72㎡,底价为28400.00元/年,保证金5000.00元整。 标的2: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69号,面积179.41㎡,底价为124500.00元/年,保证金5000.00元整。 注:竞租保证金需在报名时以对公转账形式缴纳。 中标方除需交纳房租外,还需承担此房屋改造、装修、用水、用电、采暖、物业、维修等费用。 二、招租要求: 1、竞租须知: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 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业。 2、竞租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3、竞租方式:租金采取现场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竞得。同等竞价条件下,原租户可按优先原则竞得。 4、租期:不超过3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5、权利义务:出租人与承租人权利、义务详见出租人提供的《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和《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6、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依合同规定支付。 7、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竞租结束后,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于1 - 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还;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将在1 - 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若竞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视为主动放弃合同,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还需对招租单位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8、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沙河口区五一路60号) 9、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10、公开招租会时间:2025年5月15日9时 ;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沙河口区五一路60号) 11、联系人:刘彬 咨询电话:84445433
大连市沙河口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