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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森林防火,紧盯重点火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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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3
来源:大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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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每年春节前10天至元宵节后5天、每年的3月15日至5月15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清明节即将到来,市政府发布森林防火通告,严禁在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和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吸烟、野炊、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燎地格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违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大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相关规定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形势? 根据全市春季气候预测,降雨偏少,大部分地区气温回升迅速,且持续偏高。由于气温回暖较快,多数地区农事生产活动将有所提前,加之清明节临近,大风天气多发,林内可燃物载量普遍较大,春季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3月以后,降水量将偏少,且气温持续偏高,林内可燃物含水率降低,特别是在3月中旬到4月末期间,正逢农事生产、清明祭祀、入山踏青等活动集中爆发期,野外用火行为管控难度极大,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了火险等级最高、火患最多和防扑火任务最繁重的攻坚阶段。 我市的森林防火区是什么地段? 森林防火区: 全市范围内有林地及边缘100米以内范围。 森林高火险区: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AAA级以上风景林区及林区边缘300米以内范围;军事设施、油库、燃气库、化学品库等重要危险源,居民区,厂矿企业,公墓周边及不足200米以内的连片林区以及林区边缘300米以内范围。 在森林防火期内和森林防火区都有什么要求? 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和高森林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吸烟、野炊、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燎地格等一切野外用火,严禁一切火种入山。 希望广大市民在清明节期间,采取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通过鲜花祭祀、植树缅怀、网络祭扫等多种文明祭祀形式,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烛、放鞭炮等传统祭祀陋习,严禁在散坟集中安葬区、山林散坟区等祭扫场所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烧荒、燎地格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努力提升爱护自然、保护生态、拒绝火灾的良好社会意识。 |